【太中】爱的教育

*小宰x首领中

*年下养成系

*太宰治第一人称叙事

*请确保你毫无雷点,可以无条件接受一切。

BGM:Mama's Gun-Glass Animals



00

中也教我的第四十二件事是哥伦比亚领带的打法。把人的喉咙割开,舌头从裂口拽出来,新鲜地悬挂在胸前,这就是哥伦比亚领带。如果割开喉咙时巧妙绕开动脉和气管,这个人就还能保持着这副样子,活上个把小时。


01

中也教我的第十六件事是训练狗接飞盘。但是我讨厌狗。我也讨厌出汗,讨厌周而复始地奔跑与弯腰,讨厌狗的吠叫。中也站在树的阴影下,而我站在草坪上,所有植物都在烈日下爆发出尖锐的香气。那条狗完成任务叼了飞盘回来,殷切地冲我摇尾喘气,我不得不假装爱抚它。


我讨厌这样。


我也讨厌中也。


可笑的是,我最厌恶的训狗工作,起初被中也当成是了不起的奖赏。他告诉我有奖励的时候我很高兴。一本书。一顿大餐。一台游戏机。一双新皮鞋也不错。中也收藏了许多洋酒,但他是不可能奖给我酒的。那时有很多我想要但中也绝不会给我的东西。中也把那条狗牵出来时我失望至极——它是中也养了些日子的,没有品种,并不好看,曾流浪过,毛皮倒是被喂得油润。中也指示它蹲下,引导我去摸它,我感到它的骨架在黑色毛皮下如山峦一般涌动。它别过头用热乎乎的舌头舔我。我一阵恶心,并且说不清让我恶心的到底是狗的舌头还是我正在从中也那里领赏的事实。


从那时候开始我变得很叛逆,不再愿意从中也那里理所应当地接收所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黑手党”的必备知识了。


说白了,成为黑手党对我而言,就与世界上所有其他事情一样了无生趣。我会呆在这里只是因为我是个被黑手党捡回的婴儿。在我九岁之前,他们把我放在一间郊外的别墅里,由一个管家和一位家庭女教师抚养我长大,屋子里还有几位女仆,经常更换,不是每天都来。中也则是一个星期来一次,固定是礼拜天,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手里捧了一束硕大的白玫瑰,像游乐场的棉花糖一样蓬松,遮住他整个脑袋和小半个上身,我几乎以为来的是一位戴帽子的玫瑰花妖。但很快中也就对我公布了身份——港口黑手党的首领,我目前的合法监护人。


“合法”二字如此堂而皇之地从一个黑手党首领的嘴里说出来,有些好笑。


中也掏出一份文件,厚厚一沓,用质感极佳的纸张印制而成,里面是我所谓的教育计划。我粗略翻了翻,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


“这上面写,十八岁那天,我要成为港口黑手党的首领。”我指着文件某页的某个地方。


“嗯。”中也点头。


“但你——你们从来没问过我想成为什么呀。大多数我这个年纪的小孩,会想要成为科学家、宇航员,或者快餐厅店长。”


“黑手党不会询问任何人的意见,它只会通知你我们的安排。”中也说,“你有任何其他想法,都先成为首领再说吧。我可以告诉你,港口黑手党就管理着很多家连锁快餐厅,甚至还有高级餐厅。”


“那要是我做不到呢。”


“不会的。以你的资质,计划中的每一项你都会完成。”


中也的声音强势而沙哑。我看容貌会猜他只有二十多岁,但他的声音却像被腐蚀数十年的古董银饰品,看得见的地方,已经全都发黑了。


世界上总有些事你不得不接受,比如空难、肿瘤、坠落的大型广告牌,以及所有飞来横祸。比如我按着中也提供的计划书开始接受训练。


中也教我的第二件事,是枪的用法。他把给我的枪从皮套里取出来,手把手教我如何握枪、上膛、开保险、瞄准、扣动扳机。枪比我想象的沉重得多,枪声震耳欲聋。我还没来得及看子弹打中了哪里,脸上就挨了结结实实一个耳光。


有皮革和火药的味道。


“开枪时永远不要闭眼。”中也看着摔在地上的我,这是他少有的能够居高临下的时刻,“你以为你是在接吻吗?”


我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迅速道歉吸取教训,然后端起枪,对准中也湛蓝色的两眼之间扣动了扳机。


咔。


“你以为我会傻到给你装两颗实弹吗?”中也第一次笑了起来,他笑起来不怎么优雅,倒像是真的很开心似的。


02

中也教我的第十一件事是如何拷问。他带我见识了千奇百怪的药物与刑具,它们的适用场合,以及如何搭配能效果最大化。人类在施虐这门学问上的创造力是如此丰沛,着实令人惊叹。那一天我绝望地发现,我极有可能将如中也的构想那般,在规定时间内学会黑手党的所有技能。因为我的天赋和智商都高得离谱,几乎没有任何办法把事情搞砸。他拿给我练手的是一个真实的敌对组织中层干部,我先是对他用了水刑,再钳去了他全部的牙齿,最后拿出电击仪器的时候,他就哆嗦着全招了。


我兴味索然。


中也吩咐一个部下记录我套出来的情报。他拿着录音带一遍遍倒带重播,以确认那个倒霉蛋到底说了什么。我听着那些反反复复的求饶与哀鸣,混杂着部下在电脑上输入的敲键盘声。


我不禁心想:用上什么样的刑罚才能让中也求饶呢?


恐怕今天用过的这些都是无法奏效的。


中也给了我一把属于我的手枪,以及应有尽有的弹匣。但我却再也没有尝试冲他射击过。第一是知道我不可能打中他,我亲眼见过他用单手轻而易举挡下狙击手射来的步枪子弹。第二是,若我打中他了又怎么样?


我的人生都被他安排好了。


我如此想着,将我的手枪拿了出来,用白衬衫袖口擦了又擦,让它变得乌黑锃亮犹如吃饱喝足的乌鸦羽毛。我拉开保险,举着枪在审讯室里环顾一周,发现实在没什么我可以射击的东西——我承诺过那个倒霉的敌方干部说出情报就饶他一命,而那个正在敲键盘输入的部下人还不错,我不想杀他。


我将枪口调转过来对准自己,深深地凝视进枪管内部,仿佛要窥探什么秘密。而这时我的余光突然瞧见,在入口处抽着香烟的中也,脸上闪过一丝惊惶。


我屏息静气,将扳机上的食指扣得再紧了些。


中也如我所料地疾步朝我走来,他顺手用拇指摁灭了刚吸不久的烟。我看着他微皱的眉心和抿起的嘴角就知道他一定想对我说什么。


于是我赶在他说出来之前,将手枪好好地在桌子上放下,保险栓也拉回去了。


仿佛我只是在研究这把枪的构造。


中也闷哼一声,突然转了方向,在一处墙边背过身,重新点上了烟。我觉得中也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十分有趣——他是如此不擅长伪装。我趁中也看不见我的时候,不由自主露出了一丝微笑:


原来中也害怕我死掉。


死掉。


这或许是我唯一可以用来拷问中也的东西了。


03

中也教我的第六十五件事是街机游戏《灵魂骑士》的玩法。我上手得很快,和中也打得有来有回,可惜到底是新手,最后还是中也赢得更多。我们从游戏厅出来时云霞低微,华灯初上,年轻的情侣在甜品店和商场之间肆意流淌。我们两个都一身黑衣,和这轻松欢愉的气氛不太搭调,但大家都不在乎。中也从游戏厅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两瓶汽水,其中一瓶递给我,冰凉的碳酸液体滑下喉咙,我分辨不出里面究竟是哪一种果味。


意大利血橙,我转转瓶子,标签是这么说的。


一辆黑色轿车在我们面前停下,驾驶座上的黑手党成员下车,毕恭毕敬为我们拉开车门。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中也往前走了两步,突然把手机递给那个黑手党司机,说:“给我们拍张照吧。”


“诶?”


“给我们拍张照。”中也指了指身后的游戏厅。他朝我靠近半步,我能闻见他帽子上的古龙水香味。那时候我已经十五岁,长得快和中也一样高了,就会超过他。于是我偏过头小声问:“中也,是要给能平视我的最后机会留个纪念吗?”


他狠狠踩了我的脚。


后来中也把那张照片洗了出来,装在相框里给我,还摆了一张在首领休息室的台面上,真是够老派的做法。不过他本来就比我大了二十一岁,只是长了张娃娃脸罢了。照片里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仿佛在思考什么别的事情——明明是他提议拍照的。被带上的我态度反倒认真许多,不仅看了镜头,还面带微笑,是对年长女性专用的得体笑容。


如何得体地笑,是中也教我的第九件事。


04

中也教我的第三十三件事是如何运用我的异能“人间失格”——说是运用,其实根本无法主动施展,只能在他人使用异能力时予以牵制。但由于我发动能力需要直接触碰对方,所谓的异能力训练最后又成了我最讨厌的体术练习。


我讨厌出汗,我讨厌剧烈运动,我讨厌心跳加速。


我讨厌体术练习时那种,我仿佛永远追不上中也的感觉。


我仰躺在训练场的地上大口喘气,中也拿了两瓶冰水走过来,把其中一瓶直接拧开来倒在我脸上,另一瓶则松开手,用他的重力异能让它漂浮在半空中。


我伸出手,握住中也的脚踝,水瓶掉下来,正正好砸中我的额头,我连忙用另一只手去抓它,却扑了个空。


仰头一看,水瓶又回到了中也手里,他笑嘻嘻地俯视着我,说以我这种反射神经,在战场上连小命都会丢掉,想喝上水简直就是妄想。


“与其这样艰苦训练,还不如直接丢掉小命。”我一副委屈模样,耷拉着眼皮望向中也求情。


“那可不行。你的异能力十分重要,你至少得有能在战斗中触碰到我的体术水平。”中也拧开瓶盖肆无忌惮地喝着,“否则我们早晚有一天,会在战斗中双双毙命。”


“那就是殉情了。”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中也明显呛着了。我看准时机,抓着他的脚踝突然一扯,再屈膝一勾,一个翻身,竟然将中也按在了身下。


“这么看来,也许是大意的小矮子首领先战死哦~”我拖长语调,欣赏着中也惊愕而气愤的表情,“而我独自活下去——真可惜啊,这种时候,按照小说情节,一般是活下去的那个人更受折磨吧?”


中也怒目圆睁,帽子掉在地上,露出蓬乱的橘发。他大喊快放开我,并试图用膝盖攻击我的腹部,被我挡下来了——我知道我胜之不武,中也擅长的是用来杀死对手的格斗术,而他绝对舍不得杀死我,动作难免束手束脚。我压制得更加用力,望着他形状好看却不断吐出难听字眼的嘴唇,出神的瞬间,竟然将自己的嘴唇贴了上去。


他安静了下来。


“可惜”我松开中也,说,“我才不会受任何折磨,要是中也死了,我要放烟花庆祝的。”


他安静地打了我结结实实一拳。


05

中也教我的第一百三十七件事是如何开游艇。那次我们一起暗杀了一个南美来的毒枭和他的情妇。他们的别墅坐落于一处地图没有标记的海岛上,共有三层,第二层的露台花园上种满了罂粟和大麻,赤红花朵随风摇曳,生生不息。男女主人都死在同一张洁白的大床上,鲜血一路顺着真丝床单流进羊绒地毯里。我们把他俩连铺盖一起裹起来踢到地上,像某种在他们故乡很受欢迎的卷饼小吃。然后这张床就属于我和中也了,我们在上面尽情做着两具尸体临死前也在做的事情,只是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断我们。床单上有未干的血迹和浓郁的腥味,但我们都不在乎。


如果有灾难在这时候发生就好了。海啸、地震、庞贝城火山灰、像泪珠一样从天而降的巨大树脂。什么都好。只要能将这小岛在一瞬间彻底毁灭,将我和中也永久包裹在这房间中慢慢腐烂,将时间停滞在这一刻,让未来永不到来。


我已经十七岁了,再过半年我就十八岁了。


我希望未来永不到来。


最后我的任何一个祈愿都没能成真,中也用冰箱里的食材做了简单的晚餐,煎虾仁、通心粉和白葡萄酒。我们决定第二天再离开这里,权当是难得的度假。我躺在中也身边,很晚都没能睡着,听见窗框微微震动,是外面的海在呼啸。我想象着翻腾的海水,浅寐了一会,在天快亮时下床,走到了海边。


太阳还未升起,雾的味道将一切溶解进苍茫的蒙昧里,脚下的沙子粗糙而冰冷,海浪是黑色的。我赤脚走向大海,潮湿的沙子在趾缝中流动,潮水周而复始地抗拒我又迎接我。不知何时,海水已然淹没我的腰际,我快要踩不到底下了。不知道当淹过头顶的时候我会不会挣扎,兴许我届时已经误踩了有毒的水母或海星,会全身麻痹直挺挺地沉下去。


据说这片海域有长着黑斑点的橙色海蛞蝓。


我听见有声音在后面喊我的名字,一声一声,急躁不安。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中也,我才不听他的。我要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水,像远方的白昼那样,动荡而闪耀地朝我奔来。


当海水淹到我胸口的时候,中也紧紧拽住了我的手臂,指关节捏得发白,我有些被他掐疼。低头一看,中也大海色的眸子定定地注视着我,海面波光粼粼,十分刺眼。我不得不移开目光,望向远处的别墅和沙滩,突然一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是游艇吗?”我指向那里,突兀地转移了话题,“中也,我们上去玩玩吧!”


“你想干什么?在海里把自己淹死?”中也抱起胸,狠狠地瞪着我。我努力搜寻自己的大脑,想要找出一句俏皮话,既能滴水不漏将事情蒙混过去,又能噎得中也无法回嘴。可惜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平日里那股巧舌如簧的机灵劲不知道跑哪去了。


也许是昨晚没睡好。


也许是中也拉住我的时候,看起来真的很害怕。


要退潮了,强壮而冷酷的水流簇拥着我们,邀请我们去大海中央。中也见我不回答,啧了一声,扯扯黏在身上的湿衬衣,拖着我一步步迈回岸边。我找不到我穿来的鞋了,或许已经被浪卷走了。中也走在我前边,嘴里一直嘟囔着些骂人话,总是老一套,都没有新的。


顺着沙滩上比正常男性略小一些的脚印,我看见他走上了那艘游艇,在驾驶台前摆弄了片刻,突突的马达声响了起来。他冲我比了一个拇指,咧嘴一笑——他就这么喜欢游艇、机车之类的东西,以至于迅速地原谅了我疑似投海自杀未遂的行为。


游艇在海面上平稳行驶。中也教我的第五十件事是如何根据云朵的形状判断天气。看来今天会是一个大晴天,称得上风和日丽,别说地震海啸火山爆发,连阵雨都不会有。中也心情不错地开始教我如何开游艇,指点我每一个拉杆、按钮和表盘的作用。我漫不经心地听着,但是都记住了。中也的白衬衫逐渐被海风吹干,领口里敞出的锁骨洁白发亮。他说这海水要是再浅些,就能在船上用肉眼看见很漂亮的珊瑚礁,如果有潜水设备就更好了——说着,他进到船舱里四处翻找,将驾驶台留给了我。


我回忆着中也刚刚教我的东西,将航速调到了最高。油箱大概是半满的,如果在空空荡荡的大海中央耗尽燃油,这艘游艇就只能漫无边际地在海上漂流了。我想起曾经读过的那则新闻,在没有食物与淡水的救生艇上,四个人合伙杀了一个人,分享了他的尸体得以苟活。


如果我把燃料在返程前挥霍一空,结局会是我吃掉中也,还是中也吃掉我呢?还是我吃掉中也吧!他饭量那么大,要是吃光了我,结果还是饿死了,岂不是很不划算?


“你自顾自笑个什么,怪渗人的。”中也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原来他不知何时已经回来了,除了几瓶不冰的苏打水什么也没找到。他不满地喝着水,伸手将航速调低,又转了转方向盘。


“开那么快干嘛,想直接开回横滨,好赶着看你的八点档电视剧?”


“中也。“我声音里带了几分委屈。我可从没看过任何八点档电视剧,中也纯属捏造事实血口喷人。我说:”你知道吗?你刚刚差点就要被我吃掉了。”


中也白了我一眼,说:“你又在说什么傻话?”


“如果我们用完了燃料,被困在大海中央,我会为了保命吃掉中也——虽然个头有点小,好在肌肉还算多。”


“你打得过我?我吃掉你还差不多。我会像昨天晚上那样,把你吞吃到精疲力尽。”中也不屑一顾地说,径直走向阳光普照的甲板。他用手搭了个遮阳棚四处张望,澄净的天空中连一只海鸥都没有。


“但是话又说回来,要是真落到那种地步,我相信你不会让我们轻易死掉的。”中也突然说。


“嗯?”


“平日里每天念叨自杀,在绝境中却总能找出一线生机。”中也站在强烈的阳光中回过头,冲我呲牙咧嘴地笑。“那才是你呀。”


海面颤动着嶙峋的白光,仿佛正被迫对太阳昭告它的一切秘密。


06

中也教我的第二十二件事是如何点烟,我那时还没到应该抽烟的年纪。到了第一百零八件事,他才教我如何品酒,并从酒柜中取出了多年珍藏,看样子就价格不菲。但中也不知道的是,我早就品尝过酒的味道了,是医院楼下便利店里便宜的易拉罐啤酒。


那天晚上,为了对抗俄罗斯来的异能者,中也第一次在我面前使用了他异能力的真实形态。敌人召唤出一头怪物——据说为此动用了至少三十名异能力者的全部力量,一部分为它创造肉体,一部分赋予它异能,一部分充当能源。在各种枪炮武器及普通异能的攻击统统宣布无效后,中也摘下手套,露出因甚少暴露在阳光下,而格外白皙的双手。暗红发黑的纹路逐渐在手背上浮现,像火舌般慢慢舔上他的脖颈和面颊,仿佛有什么力量要撑裂中也的躯壳,横行于世踏平一切。


“如果我失控了,你要用你的异能力把我拉回来。”他对我说,“就像在训练时那样。”


事实上,中也的这般姿态是我前所未见的。我们准备了几个杀招与暗号,但在如今的绝望状况下没有一个能派上用场。没有退路,没有选项,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殊死一搏。而我不会让中也死。


至少在这心高气傲的小矮子向我求饶之前,他和我都不能死。


“别担心,中也。”我说。


我不知道中也到底有没有听见这句话。眨眼间,他的身影已经跃向空中,如一道黑色的利刃劈开层层迷雾,直冲向那头俄罗斯异能者召唤来的怪物——严格来说,它的外貌更像典籍中描绘的“天使”,只是更为畸形怪异。它六只巨大的翅膀遮蔽了整个夜空,每一根羽毛上都生着一颗半腐烂的眼睛,流着泪水一般的脓和血。只是那浑浊的泪珠还来不及落到地上,就已在怪物天使周身的高温中化为了水汽。


滚滚浓雾中,午夜的天空竟然呈现出一种古怪的粉红色,犹如整个横滨都已被传说中的巨兽吞吃入腹。


我的肩膀中了弹,血已经止住了,但依旧很痛。我找到一处掩体,忍着痛楚抬头看,试图在无边无际的粉色烟雾中找到中也的蛛丝马迹。我看见烟雾在炽热地翻腾,偶尔有强烈的光线迸射其中,仿佛要将空气都撕成碎片。中也刺耳的大笑声和嘶吼声从地上也听得到。


要是让我站在完全理性的立场上分析,这场属于两个怪物的战斗,我毫无任何插足的余地。但我当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中也一定会赢并且他一定不能死。


我如一个着了魔的狂信者般,在交战的残垣断壁间奔走。附近的几栋楼房和一座体育馆都被波及,毁得一干二净。天空中传来隆隆的响声,我循声望向西南方的一角,那里原先伫立着一栋大厦。只见在烟云低微之处,雾气的颜色逐渐变得像血液一样红。


我拼命奔向那里,耳边风声呼啸,头顶的浓雾开始抽搐着散去,露出纯黑而宁静,水洗过一般的天幕。那头怪物天使已经消失了,那中也呢。


所有雾气都集中在了一处,变得鲜红浓稠,像一轮落日般不堪重荷地滴落下来。当我终于赶到那里,用双手接住垂死的中也时,我已经连风声都听不到了。


我的伤口早已撕裂,鼻腔里有血的腥味,但我知道当我抱住中也时,将我的绷带和衣袖都完全浸透的,绝对不是我自己的血。


我身体里哪有那么多的血。


路面被毁坏严重,港口黑手党的车子绕了一个大圈,停在我们面前。我将中也抱上车,命令司机立刻以全速开往医院。


中也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脱离生命危险。与我一起在医院等待的下属从便利店买来了啤酒。我一听一听地喝,感觉酒有时候喝起来像血的味道,有时候喝起来又像是没有任何味道的。


07

中也教我的第七十一件事是包扎伤口。那天我和中也连夜处理完任务,在十字路口等待来接我们的车。我看见街边新开了一家店铺,正浮夸地招揽顾客,就不由分说地拉着中也走了进去。那是一家沐浴用品店,整个店面都充盈着甜腻的人工水果香气,中也一进门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揉着鼻子说要在门外等我。


我诡计得逞地窃笑,中也的嗅觉一贯灵敏得出奇,他这副样子一点也不像个冷酷的黑手党首领,更像条炸毛的小狗。


一个女店员来迎接我,她的嘴唇饱满闪亮得仿佛吞食过这家店的商品——一个个满载色素亮片与香精的浴球,扔到热水里会像泡腾片那样炸开,染出一大汪香喷喷的颜料水。她热情洋溢地介绍各种当季最新香氛,将那些亮闪闪香喷喷的香膏浴液与润肤露一个接一个涂在我的手背上。


就在三小时之前,这双手曾揉捏遍一个女人小肠的每一寸,为了找到被她吞下去的保险箱钥匙。


那个女人就和面前的女店员差不多大。


“不要橘色的。”我对女店员说,“也不要个头太小的,不要带黑色的,最好也不要柑橘味和红酒味。”


她夸张地点了点头,又拿出几样给我挑选。门外的中也则不耐烦地踱着步。


“有完没完,该走了!”他催促道。


“好啦好啦,好不容易见到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想回去面对你的臭脸也是人之常情嘛!”我故意高声嚷嚷,招待我的女店员明显脸红了。买单时她给了我一大捧小样,里面还夹着一张泡泡糖香味的纸条。我出店门时瞄了一眼,上面是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港口黑手党的车子早已等候多时,中也摇下车窗,恶狠狠地冲我竖了个中指,然后往他旁边一指,示意我快点上车。我乖乖遵命,并在坐上车子之前,让那张纸条飘进了下水道口。


对不起,莉可小姐。其实我觉得臭脸的小狗更可爱一些。


车子没有开回港口黑手党,而是停在了中也的公寓楼下。他说他实在是太困了,得先找张像样的床好好睡一觉。


我笑了,说:“这么容易累,中也果然已经是糟老头了。”


“那等会老头子睡觉,年轻人在玄关站岗如何?”


“不要啊——人家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了,再不让我睡可是虐待未成年人!”我夸张地打了一个大哈欠,顺带用高中辣妹的做作语气恶心中也。


最后总会是中也妥协。他不但在床上加了一套枕头被子,还被迫答应与我一起泡澡,用刚买回来的那个浴球。我接了满满一盆热水,将浴球放进去,只见它珍珠白色的外壳一点点溶解,露出宝蓝色的内里,像一片阿司匹林,人们总是愿意相信能止痛的药也能治愈一切疾病。浴水慢慢被染成了一片夏季海水般的温暖湛蓝。我和中也面对面挤在狭小的浴缸两端,四条腿交叠在一起。水汽暖暖地蒸着,整间浴室弥漫着薄荷与洋甘菊的清香——这个浴球有个“雪原之歌”那之类的名字,我记不清了。


中也线条流畅的身躯上遍布陈旧的伤痕,有不少枪伤和割伤都令人惊疑他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但是在水里触碰到他的腿时,触感却十分光滑。我多摸了几下,中也竟没有挣扎。他低垂着眼睑,用湿漉漉的手指划着手机屏幕,湿润的橘色发丝贴在脸颊上。


这是难得什么也不用考虑的悠闲好时光,我一动不动注视着中也。我意识到,我千挑万选的不是橘色不是黑色也不是柑橘味的浴球,泡出来刚好是中也双眼的颜色。这令我有些丧气。但我只是屏息凝神,默不作声,等待中也发现有什么不对劲。

浴室里的气味越来越像是一只企鹅被开膛破肚在茫茫冰原上。


中也突然双目圆睁,倏地站起,水珠稀里哗啦从他身上滚落。他惊讶、愤怒且有些恶心地瞪着我——只见澄净的宝蓝色浴水里飘满丝丝缕缕的猩红。放在浴缸边上的剃须刀不见了。


我趁中也放松的时候割了腕,他老早就泡在了血水里。他狠狠地把我拽出来摔在了地上,用脚踩住我那条流血不止的胳膊,在柜子里翻找急救箱。


我侧过头——先按压远心端止血,再擦去多余水分,用酒精消毒,最后用绷带和消毒纱布包裹。我已经全部记住了,下一次,我会吓完中也之后自己包好的。


中也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我,但我脑子晕晕乎乎的,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被中也摔的。我只听见他很暴躁地问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我咯咯直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中也啊,巴托里伯爵夫人用少女鲜血沐浴以夺取她们的生命,我把我的生命给你,你代替我承受这世上的痛苦吧。


我意识朦胧,拉扯着中也的头发、手臂、腰肢,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把他海水色的眼珠子也扯下来,那样大海就会永远都离我这么近了。紧贴着我,包容着我,亲吻着我。


中也教我的第七十二件事是如何在进入他的时候不弄伤他。


08

中也教我的第八十四件事是如何埋葬尸体。被港口黑手党杀掉的那些人,他们的尸体有专人去处理,方式从硫酸溶解到沥青密封不等,总之不是什么体面的下葬方式。同伴的葬礼我倒是参加过几次,只要是为港口黑手党而死的人,无论生前地位如何,中也都会为他们举办葬礼,并亲自在棺材前献花,脱帽默哀。要是死者还有亲人健在,他们还会收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


默哀时我低着头,和所有其他人一样表情沉痛,但心里想的却是我绝对不要为港口黑手党而死。到时候中也像个失魂落魄的寡妇似的给我默哀,我会恶心得在地底下也无法安眠的。


但即使如此,即使中也对每一个黑手党成员的死亡都报以无比真挚的悲痛,他从来不曾亲手埋葬过任何一人的棺木。他带着我两个人一起去埋的,是一条狗。


我九岁时,和我一起玩了一下午接飞盘的那条狗。我时常看见中也在偌大的首领办公室里,蹲下身轻柔地爱抚它。他甚至会脱下手套,让狗热情地舔他的手指。我听老资历的部下说,那条狗是中也从郊外捡回来的野狗。刚来的时候有皮肤病,瘦骨嶙峋,见人就凶。许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中也那么精致一人看上了这么条又丑又病的狗。


但是没办法,中也把那条狗牵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我们最大的头啦。那个部下无奈地笑着说,我们只好听命找来兽医为它治病、好好养着……


中也亲手将那条狗瘫软而冰冷的尸体放进车里,甚至不是后备箱,而是后排车座。汽车发动的时候,他告诉我那条狗是老死的,它活了整整十八岁,在狗里面算得上老寿星,并且在后半生没生过任何病。


“比我还大两岁呢。”我说。


“它可比你强多了。这种野狗和宠物店里的货色可不一样,一两岁就得和其他狗拼命,互相撕咬茹毛饮血才活得下去。”


“我就喜欢宠物店里的狗。”我反驳道,“尤其是吉娃娃那种长不大的,一辈子是小狗的。”


车内陷入长久的寂静,我有些奇怪,要是在平时,我说了这样的话,中也非得气得跳脚朝我大吼大叫不可。但今天他一直沉默,表情也波澜不惊,仿佛灵魂已经脱离躯壳,去了一个很遥远很遥远,我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


外面下起了小雨,雨刷刮去前窗的水珠。我们已经开到了郊外,周围人烟稀少,树木郁郁葱葱,在雨中晕开一片深绿。中也和我一起抬着狗的尸体来到一处林间空地,然后去车上取了铲子,一人一把。土壤被雨水浸润得柔软,挖起来十分容易,天气也凉爽宜人,周围弥漫着泥土与草木湿润微苦的香气,一切都比森严的黑手党大楼感觉要好。中也突然啧了一声,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幸的蚯蚓被我拦腰铲断了。


“哎呀,真可怜。”我说。


“没事,它不会死,只会变成两条一模一样的新蚯蚓。”中也弯下腰,捧起断成两截的蚯蚓放到一旁的草丛里。我心底突然涌现起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杀人如麻的黑手党首领,居然会心疼一只蚯蚓的生命,居然会为死去的狗真心哀悼。


我们挖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坑,看起来足够埋一个人而不仅是一条狗。狗尸在它巨大幽深的墓穴里显得非常小,黯淡下来的黑色皮毛与黢黑的泥土融为一体,仿佛它一下葬就腐烂在了里面,连白骨都没有剩下。


中也挥铲,将泥土铲回坑里,好似在填补一个巨大骷髅空洞的眼眶,让它重新长出肌肉血管与会流泪的眼睛。当一切完成,土地恢复到我们来之前的平整样子时,中也十分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用自己的重力异能。


中也像以往的每一次葬礼一样,摘下帽子捂在心口,这一次他默哀的时间似乎前所未有地漫长。


当黑手党的成员死去,中也总会在葬礼的末尾说一句“愿我们在另一个世界再会。”


但是这一次,他什么也没有说,默哀结束后,便径直离去了。


09

中也教我的第一百五十件事是如何给领带打埃尔德雷奇结。准确来说,他并没有教会我。我擅长对付绷带,但领带的材质太光滑了,又怕起皱,我尝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要么绕错方向,要么弄错正反。我将第五条被我搞得皱巴巴的领带随手丢在桌上,说:“就不能打个普通的领结么?比如温莎结之类的。”


“还自诩智将呢。这点事情都搞不定?”中也揶揄地说,“今天可是你正式就任首领的宣誓仪式,不正式点不行啊。”


“我记得温莎结和艾伯特王子结都是适合正式场合的,这两种我都会。”我耸耸肩。只见中也如我所愿地拿了一条新的领带,绕在我脖子上,开始娴熟地为我打结。


“中也,你手头这可是勒死我的好机会啊。”我善良地提醒道。


“要不是所有备用领带都被你浪费光了,我一定至少把你勒到口吐白沫,眼球暴突。”中也恶狠狠地说。


“那你就得为我做人工呼吸了——哇哦,这不会正是你的如意算盘吧!”


“你以为我是你?我警告你,等会不准在黑手党全体成员面前做出任何出格举动。”中也吼道,听得出来他在努力压抑自己的脾气,却收效甚微。


“中也总是这么固执。”我赌气地一扭脖子,中也手中一滑,薄而软的丝绸领带像水一样散开,使他前功尽弃。他气得大叫一声,狠狠地踢了我的小腿一脚。


“呆着别动!否则有你好看!”中也骂道。


“今晚过后,你可没有威胁我的资本了。”


“那我们走着瞧,即使你当上首领,我也有一千种办法治你,我就是这么了解你。”


“这一千种中有任何一种,能阻止我从这座大楼的顶端跳下去吗?”


中也的手停住了。埃尔德雷奇结已经打好,呈现出精致的松果形状,与此同时他戴着黑手套的双手颤抖起来。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中也此刻竟然在发抖!我兴奋得呼吸急促,像是在流沙中淘到了难得的碎金。我一把抓住中也的手腕,感受他血管近乎癫狂的奔涌搏动。


“中也,你要我必须打这个式样领结的原因——”


我慢慢凑近他,他蓝色虹膜中央的瞳孔急促缩小。中也害怕极了。


“是因为’太宰治’就任首领的那一天,打的是埃尔德雷奇结吧?”我俯下身,微笑着问。


一个月前,我借口找出泄密叛徒,拷问了那个老资历部下。


在连续二十天的睡眠剥夺之后,他告诉我中也之所以挑中了那条又病又丑的狗,是因为它吃掉了中也的前任首领兼多年搭档兼地下恋人跳楼自杀摔成一滩肉泥的尸体。


而我的名字、长相、性格和能力,都与那具尸体生前一模一样。


10

其实我早该知道的。


中也教我的第三十八件事是跟踪的技巧。那天我们一起在一家商场行动,那时候我只有十四岁,对自己既定的命运十分抗拒,心中盘算着如何将任务丢给中也,找机会偷溜去玩。商场里满是新鲜事物,我一进门就浏览了扶梯旁的楼层指南——一楼是珠宝和化妆品柜台,二楼至四楼是服装卖场,五楼是餐厅影院之类,六楼是游戏中心还有个畅销书作家的签售会,七楼主要是奢侈品专卖店,还有一家米其林旋转餐厅,也就是我们和跟踪目标待着的地方。我们坐在相距很远的两张桌子上,中也给自己点了牛排和好酒大快朵颐,给我点的却是一份儿童套餐。


中也说,这是因为预约时他声称我是他的小侄子。


我用叉子绕着蟹肉意面,百无聊赖,感觉楼下的每一层都比这儿有意思。那个跟踪对象已经和他的同伴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天,兴致高昂滔滔不绝,感觉就算商场突发火灾也不会停下来。而我和中也能做的就只有等待。


我实在坐不住了,凭什么我必须乖乖听中也的话呢?没有他我就会在襁褓中死去,这不假。


但我本来也没那么想活着——活到十八岁,然后当港口黑手党首领。我宁可在一开始就死去。


“我要去厕所尿尿!”我突然大声说,直接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中也那么好面子的人,一定会被我幼稚的措辞吓一跳,然后他将不得不面对四面八方投来的惊愕目光,这个空档足够我跑出餐厅。


中也绝对不会追出来,否则跟踪目标就无人监视了。


我一边奔跑,一边露出得逞的笑容——无论如何,就算中也之后会惩罚我也好,我赢得了一段自由自在,可以在商场里尽情游玩的时光。我先买了个双球冰激凌吃,再到游戏中心玩了一圈。跳舞机和投篮我都不太擅长,好在抓娃娃运气还不错,用最后一个硬币抓到了一只圆鼓鼓的小企鹅。


小企鹅眉头紧锁,怒气冲冲,我一想到旋转餐厅里的中也估计也是这副表情,就不禁哧哧地笑了起来。我揪着小企鹅的一只翅膀走出游戏厅,偶然望见不远处的作家签售会。虽然我从来没读过这位作家的书,但心情大好,就也兴味盎然地走过去凑热闹。


“抱歉,签售会已经结束了哦。”工作人员弯下腰对我说。


“真的吗?好可惜哦。”我露出委屈的表情。


“织田先生签售了一个上午,已经很累啦。”


一旁的长桌后,坐着一个穿米色毛衣的中年男子,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看起来的确累坏了。他听到我们的谈话,从桌边走来,微微屈膝与我视线齐平。


“这位小读者……”织田有些局促地开口,“请问,你是横滨人吗?”


“我家住在青森,专程赶来这里参加织田先生的签售会的!可惜带我来的舅舅一路上磨磨蹭蹭,还是迟到了……”我低下头,手指头捏紧小企鹅的翅膀,看上去像极了一个伤透了心的十四岁小男孩。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来,我给你签名。”作家连忙从一旁的纸箱中拿出一本书,在扉页上签好名递给我。旁边的工作人员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织田先生你怎么老这么干,你这样我们很难统计数量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他打着哈哈连连道歉,“顺便,别叫我织田先生那么正式嘛,读者一般都直接叫我织田作的。”


“谢谢你,织田作!”我举起书,笑得灿烂,“你肚子饿了吧?我请你去楼下吃点心吧~”


中也教我的第十三件事是如何阅读别人的微表情。


我觉得,这位姓织田的作家见到我时有些惊讶,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这令我好奇。


尽管织田作很不好意思,但他明显是一个不懂如何拒绝别人的滥好人。我最后还是成功把他拽进了楼下的咖啡厅,请他吃了点心。他对着黑森林慕斯有些拘谨,说自己常吃日式点心,不过偶尔尝尝鲜也不错。


他吃了一口就直夸好吃,眼神却总瞟向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仿佛在观察什么新奇事物。


“怎么了?”我问。


“不不不,没事,错觉而已!”他用餐巾纸抹了抹嘴,连连摆手,“只是你和我之前见过的一个人,长得有点像。”


“真的吗?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呀!没准你见到的就是我本人呢。”


“不可能。”织田作十分果断地说。


那时候我心中就有了异样,我早该意识到的。


“为什么?你看我这外貌,应该不算是路人脸吧!”


“因为那个人死了。”


我突然有点尴尬。


“抱歉。”我说,“是你的旧友吗?”


“不是,我不可能和那种人当朋友。但我们曾经在一个酒吧里有过一面之缘——他主动和我打招呼,想必是把我认成了别的什么人。但我可不想和他那种人有任何牵扯。”


“诶?为什么?”


“年纪轻轻就当上黑手党首领的,能是什么好人呢?”


我愣住了,直勾勾盯着对面的小说家看。他的声音仿佛是从很久远的废墟里传来的。


“我当时直接没搭理他,但是不久后就听说了他的死讯,好像是从黑手党那栋大厦上跳下去的……虽说是黑手党,但好歹也是条人命,还很年轻。我对一个将死之人露出了那种表情,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所以见到你时,我才要送你书。“


织田作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刚说的话可能有些不妥,忙补充道:”我不是说你像黑手党啊!你们只是长得像,几乎一模一样那种像……但他已经死了十几年了,就算假死活下去了,时至今日也该是个我这样的邋遢大叔啦!“


就算他是有财有势的黑手党首领吧,但人怎么可能变回少年呢。


人又怎么可能死而复生呢。


11

我终于知道中也那天为什么要那么做了。


中也教我的第一件事是如何接吻。也许这并不是他有意为之,却是他第一天见到我时做的第一件事。那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还以为他是戴帽子的玫瑰花妖。他的手套上沾着白玫瑰的花瓣,他的领口有红玫瑰的味道,他的口腔有粉玫瑰的色泽。


他也许不是有意要教我,但我确实是在他的唇舌中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接吻。


12

中也教我的第二十七件事,是如何收集并分析情报。那次他使用了污浊,并险些丧命的战斗结束之后,我仔细调查了那头怪物的来历,发现俄罗斯人所使用的战斗技术,竟然是从港口黑手党的异能研究部窃取来的——将多个异能力者的能力集中融合,施加在同一个个体之上,发挥出质变的作用。


我起初以为,那个小说家的话只是一个有趣的巧合,或者他创作间隙奇思妙想的产物。但是,当我在港口黑手党的地牢中找到三个被剥夺了全部感官和行动能力,用电击和药物控制,强制发动异能的能力者时,我彻底明白了:原来我和那个全身嵌满腐烂眼球的怪物天使,是一样的东西啊。


中也力气很大,我必须同时用上两只手才能制服他,于是那把枪掉在了厚厚的地毯上。羊毛温暖地包裹住坚硬的金属,让它束手就擒,无能为力。我将中也按在桌上报复性地入侵他,每一下撞击都满怀恶意。门外传来脚步声和呼唤声,忠心耿耿的部下们喊着“首领”,提醒我们是时候出席仪式,在全体成员面前致辞了。但是首领现在正在下任首领的身下辗转哀鸣,他这副难堪的样子一定会被部下们看到——但是那也没有关系吧?他们一定会保密的。毕竟连我是前任首领的复制品这件事,他们都能守口如瓶。


我停下动作,让被我折磨得乱七八糟的中也得到一丝喘息机会。


中也教导过我,拷问的诀窍并非一味施加痛苦,因为纯粹的绝望只会触发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多巨大的痛苦都会变得麻木。关键是要在施刑的同时永远提供一线生机,诱惑受刑者主动求生。这样才可以将“死亡”这一最终退路阻断,让痛苦变得永无止境。这就是为什么水刑如此有效——许多人可以被殴打一夜而不发出一声呻吟,但没有人可以忍住在露出水面的一刻不大口呼吸。


就像现在的中也,一边狼狈地喘着粗气,一边语无伦次问我到底是如何知道的一切。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捡起地上的枪,一时陷入了无比的混沌,仿佛过去使我引以为豪的智识、谋略和判断力都从我身上剥离,像鸟飞向山一样,回到了某个盘旋不去的亡魂那里。


我不知道是应该杀死中也,还是应该杀死我自己。


茫然间,我注意到,在刚刚的粗暴动作中,一直放在休息室台面上的那张合照跌了下来。我仿佛受到了某种感召一般,扑过去捡起相框,将照片扯出来,揉在手里细细地看。


照片上的两人手里拿着的是柠檬味的汽水,而不是意大利血橙。


翻过来看,照片的背面用记号笔很潇洒地写着:太宰和中也。时间落款是距今二十五年前。


13

我终于发现了那件昭然若揭又毛骨悚然的秘密:


中也从来没有叫过我“太宰”。


14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手中从来都没有任何可以逼迫中也求饶的筹码。他是一艘被囚禁在茫茫大海上等死的船只,所有燃料都早已被照片上那个和我容貌异能性情都一模一样的男人消耗殆尽,无计可施无处可去。而我是他赖以生存的一具尸体。


无论他想不想活,他都必须吃掉我来活下去。


赶来查看情况的下属在敲门了,他们很快会推门进来,看见我们如丑陋的野狗般撕咬交缠的样子。但是没有关系——中也给我打好的埃尔德雷奇结并没有散开,我随时可以登台,正式接过港口黑手党首领的身份,而中也到时候会成为我的最高干部。


我已经做好了选择——我不会杀死中也,因为我杀不掉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我也不会杀死自己,因为我杀不掉一个从未活过的人。


我只能选择爱中也。因为我被创造出来,就是一件用来爱中也的工具啊!


我捧起中也苍白如纸的脸庞,虔诚又满怀柔情地吻去他脸上的血泪与脏污。


15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中也从来没有教过我的事情是如何爱他,因为这是我自一诞生就懂得的事。而中也教我的最后一件事是他永远不会爱我,因为他所有的爱都给了一个在我出生之前就死去的人。


这对我而言已经足够。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就这样,我学会了当一个黑手党首领所需的全部课程,从今往后港口黑手党首领将履行他的职责,永不止息地折磨最高干部余下的生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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